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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里规律地响起“滴、滴、滴”的电子声,那是生命沙漏快要漏尽的警示音。
宿郢走了进去,稍稍拉开窗帘让柔和的阳光透进来少许。床上的男人还没有醒,在最后一次抢救后,他已经昏睡了二十几个小时了,也不知这次是否还能再次醒来,或者就这样永久地睡去。
给床头的鲜花换了水后,宿郢拉了个凳子坐在了床边。他已经十年没说过话了,已经习惯了不言不语的安安静静的日子,他就那样看着床上的男人,轻轻地握着对方的手。
眼看着一个小孩儿变成了男人,一张干巴巴的小黄脸上长出了细细的皱纹,那轮廓似乎从未饱满过,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头发像枯草一般,打着结没有丝毫光泽,半头都是白发,还稀稀拉拉不太多。
说真的,这个世界的任务目标真的是宿郢经历过的所有世界的任务目标里最难看的一个。他那模样,哪里像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三十七八还差不多。
不仅难看,还难搞。
从见面到分开,统共才不过两天。他还没想好要不要继续做任务时,对方就帮他做出了决定:一个在铁窗里,一个在高墙外,没有期限的分离。
直到年初宿郢去探监时,方一的刑期才不过刚从无期减成了有期,十年。方一跟他说这事儿的时候,虽然表情依旧平平淡淡,有些冷漠的样子,但宿郢明显能感受到话语间他还是很高兴的,这孩子一向是这样,高兴的时候总是喜欢捏着手,仿佛这是什么需要忍耐的东西。
方一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已经过了十年,减成了有期,再过十年就可以出来了,如果表现足够好,也许用不到十年那么长,可能七年八年就出来了。那时他不过才三十五六,还有很长一段人生可以活。
看对方心怀期待,宿郢便没有说什么别的,只笑着看他,打着手语告诉他:“不管多久,我都等你。”
那时看见他的手势,方一沉默了很久很久,他似乎有什么特别想说的,可最后也不知是顾虑着什么没有说,探监时间到了之后,他被狱警推着轮椅往回走。走前,他突然转过头看了宿郢一眼,停了下来。
宿郢对他比划:“怎么了?”
方一没有回答,他回过头,被狱警推走了。
当时宿郢的心里就有些不安,因为那时离十年之期只有半年了。不出意外,半年后,方一这个人就会从这世上离去,无论他判了多少年、无论人间的监狱管理有多么严酷也无法留住死神要劫走的人。
果然不出所料,那之后过了两个多月,监狱里发来通知,说方一可以出狱了。当他细问后才知道,不是出狱,是保外就医——在某一次方一晕倒后,他被诊断为肝癌晚期。
简而言之,活不久了。
宿郢把人接出来后,直接送去了全国最好的几家医院里看诊,无一例外,都给出活不过三个月的结论。三个月不是他不治疗就能活到的时间,而是用遍所有的招数和金钱能活到的最大期限。
他的晚期,已经是晚期中的晚期,不然的话监狱里也不会什么话都不说就直接让方一出狱。若是什么治疗都不接受,方一可能就半个多月可活了。
这不怪宿郢发现得晚,如果方一能够接受他一月三次甚至是一月一次的探监,那么都不会让事情发展得这么糟糕,但是方一不,宿郢每月去监狱三次,但方一能接受的却是三个月一次。
这还算好的,前些年,方一三年都不会见他一次。
如果时间还长,那么他有的是责怪的时间,但很不幸的是,方一连三个月可能都活不到了。
宿郢没办法说什么,也不知道方一这样隐瞒自己糟糕的身体状况是为了什么,他连责怪对方的立场都没有,毕竟他们只是认识了两天的人,如果不是他倒贴着每月去探监,恐怕对于方一来讲,他不过就是个给他施过恩的路人,是个磕磕头就能够了结一切缘分的对象。
那一阵子,为了给方一治病,他十年攒下来的财富如流水般地花,没有丝毫心疼,几个月下来花了百来万,眼睛都不眨一下,依旧是住最好的监护室,用最好的医疗手段,如果不是病情已经发展到不能出国的地步了,怕是他还会想办法弄来私人飞机把人送出国去抢救。
他这番付出让冯庆都感到疑惑,私底下还悄悄地问过他“为什么”。一个在方一入狱前两天才认识的人,到底是图什么,能让他付出这么多?
没有人知道。对于这个问题,宿郢保持了沉默。
方一住院后,宿郢放弃了所有的工作和私人生活,在医院旁边买了房子住了下来,以方便照顾方一的生活起居。后来发现方一只有握着他的手才能睡得安稳以后,就干脆住在了医院里,在病房里放了个沙发,困了就握着方一的手在沙发上眯一会儿,醒了就在一旁拿着铅笔安静地画画。
这些年来,他画画的水平虽然没什么提升,但是却不再被画馆的李女士评价为“空有技巧,没有灵魂”了。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画是有灵魂,什么样的是没有,但这也不太重要,他画画也不是为了什么“灵魂”,而是为了方一。
当年一次次探监却一次次地被方一拒而不见后,他深深地感到茫然,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知道要如何跟方一沟通。
他想过,既然方一这么不知好歹,那么他也不要管了。管这些干什么呢?反正最后这人最后还是要死的。
在这样的想法下,宿郢有整整一年没有去探过监。刚开始还会想着念着,但到了后来,也就被他刻意地忘了。他仿佛习惯了,也仿佛忘记了方一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监狱长找到他谈话,含蓄地问他为什么不去探监了?
他没说话。
监狱长跟他东说西扯,见他没什么反应,只好道:“他这些年只接受过你送来的东西,你前年带给他的手语书他都看完了,这段时间又在翻来重新看。”
宿郢想,看来他还该为此感到荣幸。
也许是脸上生闷气的表情太过明显,监狱长叹了口气:“你前几年每个月都来,虽然方一没有见你,但是我们能感觉到他至少还有个盼头,每次你来的时候,他其实都在探监室门外,只不过没进去,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不想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会来,但每次都是来了就走,不会露面,所以我就问了他原因。”
什么原因?
“他没说,但我猜到了。你知道有句诗叫‘近乡情更怯’吗?”这位已经中年的监狱长像个父亲一样和善地笑了笑,道。
宿郢紧了紧手。
“他不是不想见你,是不敢见你。”
他连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监狱长用他那双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眼睛看着宿郢,道:“他判的是无期,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你跟他没有亲属关系,你就算来,能来多久,就算等,能等多久?如果说有一天你腻了不想等了,就像现在这样……”
监狱长没说完,但他的未尽之意已清清楚楚:有时候最让人绝望的,不是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希望,而是见过了希望以后又失去希望。
艾米丽迪金森在诗中曾这样写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
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 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 鼻子好看, 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 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 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 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 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 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 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 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 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 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 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 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 不好意思, 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那就得是亲人,不然的话谁乐意一个月两次地往监狱里跑,不停地给塞钱塞东西进来。他见狱友不信,也就没多解释,反正就是不去见人。见了也没用,一个陌生人而已,一个月两个月来,总不能一年两年都来。
后来,那男人真连续来了一年。
狱友说:“你这下没话说了吧,还说不是亲朋,不是哪个有闲心一个月跑两趟来看你哟,年纪轻轻有啥子想不开的,有人来看你总比没人来看你好嘛。”
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狱友笑嘻嘻道。他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全靠自己在外打拼混口饭吃,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后来要结婚时因为他出不起彩礼钱,最后被对方父母棒打了鸳鸯,刚分完女友就出了这事。
后来判刑出来,那疯子什么事儿也没有,赔了几十万就不了了之了。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拿了把砍刀就去把那人砍了,当街砍的,据说见过那场面的人多数都被弄去做心理干预了,可想而知场面有多吓人。
方一问过他后不后悔,毕竟那女人都死了,他却那样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狱友摇摇头:“她等了我五年,是我自己没得出息娶不起她,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在一起等你五年都是很不容易的,五年不短了。”说罢,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以前自卑不相信她爱我,后来才晓得,时间这几把东西宝贝的很,一个人能花五年时间去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不管跟你是什么关系,都一定爱你的。”
“有例外吗?”方一问。
“你就那么想成那个例外吗?”
方一不说话了,他像往常那样静静地看着外面那人送来的手语书还有小人书,一页一页地翻过。他想,那个人就是个例外。
而就是这个一直被他认为是例外的人,等了他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眼看就要到第五年了,那人不来了。
没有丝毫预兆,说不来不来了。上一次来的时候,听狱警说,那人是冒着鹅毛大雪来的,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套着个羽绒服,耳朵冻得通红,手里提着一个保温小饭桶,里面装的是他亲手煮的面。
那一次男人没有要求见面,只跟狱警说把面提给他,然后就走了。那面是真的好吃,好吃得他眼泪都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