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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ro》作者:w从菁

    他是黑暗中的萤火。(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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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开门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高一米七左右,脸生得白净清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他,淡粉的唇紧紧地抿着,应该是不太欢迎他的到来。

    严敬挠了挠脖子,把提着的水果篮子递了上去,磕磕巴巴地说:“你、你好啊,我是昨天搬来这边的,以、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少年没有接过水果篮,而是往后退了一步,做出了相当戒备的模样。

    “我,我不是坏人。”严敬一紧张说话就磕巴,他空着的手又挠了挠脖子,随后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张证件给少年看,“我叫严敬,是个警察。”

    “警察?”少年盯着那张证件看了一会,才说,“我……叫宁步笙。”

    严敬不是擅长聊天的人,他打过招呼后就匆匆地回了自己家里,抱着没送出去的水果篮仰面倒在沙发上。

    他不是本地人,初来乍到,还挺希望能跟邻居那个男孩子交上朋友。只是刚刚宁步笙看他的眼神,像是不动声色地在他们之间竖起了一块无形的隔板,他总觉得自己已经被对方讨厌了。

    这样想着,严敬夜里辗转反侧了一小阵,凌晨两点才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他刚进警队,还没具体的工作安排,大概是要跟前辈学习一段时间才正式上岗。虽然困得不想从床里爬起来,但他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在楼下买了袋豆浆,闭着眼睛站在站牌下等公交。

    “……严警官?”

    他没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叫他,等豆浆袋被他吸得瘪下去后,他才发现宁步笙站在他身旁,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

    宁步笙看了他一眼,又垂下头,把剩下的一点煎饼果子塞进了嘴里,沉默地嚼了好一会,才重新向严敬问好:“严警官,早上好。”

    严敬愣愣地在原地站了一会,连忙摆手道:“我是刚,刚入职的,还不能叫警官……你叫我小严就好了。”

    想想也不太合适,人家是高中生,哪能跟那些警队里的前辈一样叫他小严?严敬一时没想到更好的代替,那头的宁步笙已经从善如流地说了句:“小严。”

    他们坐的是同一路公交。严敬不知道该找什么话题跟宁步笙聊天,很是紧张,但他很快发现这种紧张毫无必要,因为宁步笙上车后就挂上了耳机,开始默背英语单词。

    等严敬赶到警局时,发现大家都已经神色严峻地忙活成了一团。他算是实习时期,大案件过来时大家忙昏了脑袋,也顾不得去叫一个派不上实习生来帮忙。

    他找到了负责带他的赵忠国前辈,拘束地站在一旁小心地打量着贴在白板上的照片。

    是一个仰面倒在地上,胸前衣物被血浸得暗红的中年男人。这样通过照片直面一个人的死亡时,往往很难触起恐惧的同感,事实上这时候人会比平常更为冷静,以一种猎奇心理去观察尸体的状态。

    严敬观察到这个男人的裤子被人扒了下来,下`体血淋淋的,被切下的性`器就扔在旁边,一团让人作呕的烂肉。

    “郑某,五十二岁,本地人,离异后再婚。”miss刘站在一旁,冷漠地用铅笔尖指向照片上死相凄惨的尸体,说,“上周日早六点半,在中心花园西北方偏僻小路上,他的尸体被环卫工人发现。胸前有利器留下的创口,致命伤,死因是失血过多。下`体的性`器被人用利器切除,推测是在死者失去意识后的有意阉割。”

    “情杀?”严敬努力让自己移开视线,不去过多地关注照片上的尸体,“一般来讲不会做到这个程度吧?”

    “他与现任妻子张云芳关系似乎还挺不错……”侦查组的黄彦倒在自己的位子上,说,“张云芳在外头哭得模样实在是凄惨,不像是装出来的。”

    miss刘朝黄彦摇摇头,说:“我倒是觉得,她哭成那样,也不能排除做戏的可能。杀了自己的丈夫,再给自己安排个受害者的角色,这不是常见得很?”

    赵忠国拦下了还想争论一番的小黄,抬眼对miss刘说:“主观臆测不可取,也别带着偏见看人,容易把案件调查导向错误的道路。”

    小黄在饭堂啃菜馍馍时,还跟走火入魔似的念叨这个案件,说:“死者生前有毒瘾,这有毒瘾还酗酒的人,精神上一般都会出现问题,大半都会对伴侣进行家暴。可为什么他现任妻子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家暴的事……”

    “也许她担心说了之后,就会因为这个和案件扯上联系?”假定郑某家暴过张云芳后,严敬推测,“或者是觉得在这种时候不好提死者的丑事,所以刻意进行了隐瞒?”

    “有点道理。”小黄抓了抓剃得很短的寸头,换了个话头说,“你那天休假没来,他妻子还带了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过来,模样还蛮好看的。”

    严敬问:“是他的亲女儿?”

    小黄摇摇头,说:“不是,是他妻子再婚时带过来的。”

    赵前辈说办案不能太过主观臆测,但他们这些年轻人都觉得该从张云芳身上开始排查。要只是普通的冤仇,捅上几刀就是了,何必专门去阉割对方。

    但这件事不是单凭一个女人就能做到的,要往后查,看看张云芳后头还有没有人——

    也许她可以买凶?

    这案件主要部分还轮不到严敬来办,他的任务就是对郑某的人际网进行调查。郑某身材高大,生前在一家工厂门口当保安,工资微薄,但他总会抽出一部分来购买毒品。这毒品来源很难琢磨,因为这几年政策抓得紧,得绕好几个圈才能找到人带药。

    他调查了好几天,什么头绪都抓不到,这厂里的工人都被郑某借过钱,可钱的问题,也说不上什么深仇大恨,没道理下这种死手。

    严敬郁郁不乐地靠在公交车的塑料椅背上,抬眼看见宁步笙捧着一盒章鱼小丸子走了过来。宁步笙看着瘦弱,平日吃的东西却不少,严敬看到他时,他十有八九都是拿着东西在吃的。

    宁步笙抬头看了眼公交路线,过了须臾才把视线落在严敬脸上,问:“小严,要吃吗?”

    严敬对那香味窥视已久,马上就道:“谢谢啊!”

    他吃得急,舌尖被烫到了一点,呼了一会才缓过来。宁步笙坐到了他身旁隔着一条过道的位置上,无声地吃着盒子里的食物,每一口都吃得十分郑重。

    严敬偷偷瞄了几眼这看着神秘兮兮的高中小男生,心里感叹怎么能有人吃饭都能吃得像上拉萨朝圣。

    严敬在公交上知道了宁步笙是平清公立高中的走读生,今年高二,不是本地人,是跟着小姨过来这边读书的。宁步笙现在是一个人租房住,他小姨忙于工作,大多时候都在公司住宿,除了打些生活费,两人基本没有交集。

    关系好了之后,周末休假半天时严敬就去男孩家里坐了坐,发现屋里打扫得非常干净,玻璃桌上还插着新鲜的花束,实在不像一个十七八岁男孩能收拾出来的样子,可为什么这些又确实都是宁步笙整理的。严敬不禁感到惭愧,觉得自己与宁步笙相比实在是邋遢十分。

    宁步笙给他沏了杯茶,用的是廉价茶叶,但味道也还过得去。

    “《肖申克的救赎》?你最近在看这本书吗?”严敬看到旁边木椅上夹着书签的名著,问。

    宁步笙说:“老师推荐过,我借来随便看看。”

    严敬总算找到可与宁步笙聊的东西,兴致勃勃地继续问道:“你最喜欢里面的哪句话?强者救己,圣者渡人?”

    宁步笙低着头想了想,说:“不……我最喜欢的是它提到的圣经中的那一句:‘求救之道,自在其中’。”

    严敬还在宁步笙家里的电视旁发现了几块恐怖片的影碟,似乎是几个月前上映的外国制作。他借了一块回家,打算晚上吃泡面时用来消遣。

    南方气候如人内心思想一般难以捉摸,昨天大太阳,今天就骤然暴雨,打着伞都得被淋湿四分之三的身子。严敬庆幸自己来时穿的是双人字拖,免遭大水浸鞋的困扰,他抓了抓头发,抬眼看向窗外沉沉阴云,从地底冒出的腥湿气钻进他的鼻孔,让他有些想打喷嚏。

    加班赶点的小黄面色苍白,和他一样也是一无所获。郑某的前妻早就和郑某断了联系,而且在案发当天和新组建的家庭去九寨沟旅游了。

    而嫌疑最大的张云芳……赵忠国并不认为她是犯罪人。这一是警察特有的直觉,二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女人也不具有犯下这种罪行的能力。

    郑某的邻居们都没有听说过关于郑某家暴的事,张云芳身上也无家暴痕迹,这对夫妻关系似乎真的挺好,郑某虽然买毒,却没有因为做这种事跟妻子闹过红脸。

    几番交流下来,赵忠国发现张云芳是个生性极为懦弱的女人,她文化程度不高,再婚前是农村的家庭主妇,后来找了份纺织厂的工作,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她说话温声细语,因为眼角细细的尾纹而显得衰老的脸上还覆着一层如蝉翼一样的悲哀,使她整个人都看起来灰蒙蒙的,毫无生气。

    她不说话时苍白的唇也微微颤抖着,说不清是恐惧还是痛苦所致。相比之下,跟着她来的那个穿着初中校服的小女孩要镇定许多,一直默默无言地抱着书包坐在外头,垂着头看向自己洗得发白的鞋面。

    “我过些日子,带绵绵走。”张云芳垂下眼,说,“这里待不下去了……她得到别处上学。”

    继父以这种离奇的方式死去,就算警局封锁了消息,也会有各种各样的言论流传起来罢。

    严敬的位子靠近窗台,探出头就能看见街上来往的人群。他把笔夹在耳朵上,看着叫张绵的女孩垂着头跟在母亲身后离开,暗暗揣测着此时张绵心中所想。

    天色渐沉,人身后的影子越拉越长,在街灯也暗下来后,人就与影子融在了一起——或者说,是被影子吞并。

    “你要查张绵?”miss刘不赞成严敬的想法,“我们这边早就调查过了。她刚十四岁出头,和她母亲一样是懦弱寡言的性子,在学校没什么朋友,交际圈极小,很难谋划出这样的事情。”

    严敬挠挠脖子,说:“我只是想找她问几个问题……”

    公园偏僻处没有监控,也没有找到任何犯罪人留下的痕迹,他们就像在迷雾中调查案情,怎么也找不到方向。

    张绵会不会知道什么?她对于继父的死亡,又是怎样一种心情?

    严敬坐上公交,仰着头在椅背上靠了会,宁步笙就穿着一身白色的跆拳道服坐到了他前面。

    宁步笙身材很匀称,不算瘦弱,穿着宽大的跆拳道服时很有青春的健气感。严敬从他背后看过去,看见宁步笙沾着汗珠的黑色碎发贴在白而修长的脖子后,心在胸膛里砰砰跳了一阵,忍不住开口问:“你在学校里很受欢迎吧?”

    男孩子回头看他,说:“还好。”

    严敬问:“你还会跆拳道?”

    宁步笙说:“用自己的力量打倒别人,很有意思。”

    他顿了会,又接着说:“平时没有特别的爱好,在社团感觉比较自在。”

    严敬原以为宁步笙在校成绩只是中上游的水准,后来听八卦的大叔大妈一说,才知道对方拿过好几次竞赛奖,估摸着是要冲清北的学霸。

    宁步笙坐在严敬家的沙发上吃水果时,对这些言论表现得十分平静,淡淡地说:“埋头学习能给我安宁感,学的时间比别人长而已,也不是聪不聪明的问题。”

    严敬倒在沙发上,愤愤地咬了口苹果,说:“就是我当初多学几个小时,也不能考年级第一啊!小老弟,这就是聪不聪明的事。”

    宁步笙难得地翘起嘴角笑了笑,说:“我想出国。”

    严敬坐直起来,说:“高考完吗?”

    宁步笙摇摇头:“我不参加高考,他们说我考到省第一,就能替我垫付出国的钱,保送我留学。”

    严敬身为学渣,对这种开了挂似的学霸人生毫无体验感,只能点点头表示赞叹。

    “我想出去看看。”宁步笙十指交叠在一起,含着微不可见的笑意,说,“人的一生要是囿于一个地方,未免也太无趣了。我想去看落满雪的香杉树,冻着游鱼的冰湖,铺满红色枫叶的道路……”

    他谈论这些时,眼眸中就像平静的湖面忽然掀起了巨浪,雪白的浪花在月色下耀耀生光。

    雨连绵下了一个星期,好容易出了两天太阳,让人以为夏天到了时,天气又突然转冷,刚收起来的毛衣又得拿出来换上。等放学的铃声响起后,严敬在校门口的早餐店等了会,很快看到了背着黑书包的张绵从学校里走出来。

    女孩子大概是营养不良,脸色有些蜡黄,细胳膊细腿的,似乎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她垂着头往回家的方向走着,背有些驼,宽大的校服被寒风吹得簌簌作响,她眯着眼睛抬起头,不知为何停了下来,转身走向了和家相反方向的道路。